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1、广播影视节目(...